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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3-12-11   来源:宝鸡日报

  曾经,各大农贸市场无处不在的“美颜”陷阱,令消费者苦不堪言。商家使用“生鲜灯”,消费者却要为“货不对板”的产品买单。如今,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,其中明确规定,商家不得使用“生鲜灯”误导消费者,这既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,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体现。

  一盏小小的“生鲜灯”,看似只是普通的照明灯具,其背后却是商家为了误导消费者而精心设置的“陷阱”。而产品最好的“卖相”,无疑是商家的诚信经营。只有做到“眼见为实”,才能让消费者买得放心、吃得更放心。据悉,新规正式实施后,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若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灯具,且拒不改正的,相关部门将对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,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,亦可通过拨打12315、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。

  关掉“美颜”,不仅可还原生鲜食品的“本色”,也是商户擦亮诚信经营招牌的绝佳机会。只有用品质赢得市场,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赢得消费者的信赖。相信在经营方自行检查、消费者严格监督以及监管方加强督查的共同作用下,商家能亮出真本色,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更放心、更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。(杨妮)

责任编辑:谢 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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