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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慈善“一日捐”活动倡议书
发表时间:2015-05-08   来源:宝鸡文明网

    根据市委、市政府  《关于进一步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》  (宝市发  【 2013】8号)文件和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  《关于开展慈善“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  (宝市办字  【 2014】 37号)文件中“每年 5月份在全市开展慈善‘一日捐’活动”的决定精神,市慈善总会、市文明办倡议:今年5月份在全市开展以“施善行奉献爱心·帮贫困排忧解难”为主题的第二届慈善“一日捐”活动。

    一、活动内容:号召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事业、企业单位干部职工为慈善事业捐赠一天的基本工资,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捐赠一天的经营利润(捐赠者也可设企业、个人慈善冠名基金),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慈善一元关爱行动。组织开展慈善志愿义工服务和慈善文化宣传活动,倡导互助友爱的良好风尚。

    二、善款接收: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捐赠和集体捐赠由所在单位组织,捐款于 5月 20日前统一缴市慈善总会善款募集部或直接汇入总会善款专户。市民个人捐赠可以通过市慈善总会、所在社区、商场宾馆慈善募捐箱进行,善款汇交也可电话预约总会工作人员上门接收。所捐赠善款市慈善总会都将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捐赠收据,发给慈善捐赠证书。

    三、善款使用:“一日捐”活动所募集善款将在用于慈善助医、助学、助残、帮困慰问等传统救助项目的基础上,今年新增贫困家庭大病医疗患者慈善救助项目,贫困家庭单亲抚养及孤残儿童慈善关爱项目,遭受重大灾害导致陷入困境的家庭应急慈善救助项目,努力做好传递爱心、精准济困。企业与慈善总会签约的慈善冠名基金,本着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协商确定救助项目。一切善款支出都将公开透明,接受监督。

    四、鸣谢办法:所有捐赠均以功德榜形式在《宝鸡日报》、市慈善总会网站、会刊上公布鸣谢。推荐参评中华慈善总会、省慈善协会表彰慈善爱心企业“慈善之星”个人。作为市“爱心企业”“爱心慈善家”称号,市慈善总会荣誉会长、副会长聘任依据和市委、市政府文件规定“作为文明单位评比,复审内容之一”。

    希望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,市慈善总会将全力做好爱心传递的平台服务工作。

    市慈善总会地址:

    金台大道 21号阳光大厦五楼

    联系方式:

    0917-3252512    2707613

    传     真: 0917-3252512

    电子信箱: bjscszh@163.com

    账户名称:宝鸡市慈善总会善款专户

    账     号: 806020101421003815

    开  户  行:长安银行宝鸡科技支行

    宝鸡市慈善总会

    宝鸡市文明办

    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

编辑: 谢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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