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区教体(文教)局、文明办,市教育局直属学校:
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增强“知恩图报”和“施恩应当”的意识,强化社会责任感,根据“德润宝鸡·书香陈仓”中小学德育行动计划,市教育局、市文明办决定于5月份母亲节前后开展2016年“中小学感恩周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知恩图报的优良传统和崇德尚礼的宝鸡精神,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会知恩、心怀感恩、懂得报恩,善于施恩,唤醒感恩情愫、体验感恩行动、表达感恩情怀,让反哺成为习惯、美德润泽心田,在全社会营造感恩氛围,培育感恩文化,大力倡导知恩感恩、和谐友善、诚信包容的良好风尚,彰显宝鸡文明城市建设成效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助力加油。
二、活动主题
感恩从心开始,让爱温暖彼此
三、活动时间
5月8日—14日(5月份第二周)
四、活动内容
1.感念父母养育。舐犊情深,寸草春晖,父母恩,一生报。通过开展晒晒“我与父母的最美合照”、讲讲“父母的风雨人生路”、写写“我的幸福生活背后”、填填“我的亲情调查问卷”、算算“我的成长亲情帐”,引导中小学生用一句深情的感谢语、一顿丰盛的亲情餐、一份自制的节日礼物等亲情体验活动,回报父母的抚育之恩。让学生在活动中体会父母的爱与付出,在生活中践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,共同构建和谐幸福大家庭。
2.感激学校培育。开蒙启智,培植梦想,学校恩,永记心。通过举办感恩教育主题班队会、感恩故事报告会、评选孝心少年活动等引导学生用感恩之心诠释人生真谛,洋溢生命气息。感谢师长——分享名人尊师的心得,写“感恩信”颂师生情,开展“一日班主任”等体验教育活动。感谢同学——开展“替同学值日”、“帮同学分忧”等互助谈心活动,升华同学友谊,增强班级凝聚力。回报校园——开展“我为校园美化献一计、为校园净化出份力”活动,设计校园创意标识、认养校园爱心树木,文明言行举止、优化仪容仪表。
3.感谢祖国哺育。美好家园,坚强后盾,祖国恩,比天高。通过开展“我心中的祖国”手抄报设计大赛、收集“祖国之最”等爱国教育活动,激发学生的民族情感和爱国情怀。倡导学校以敬老助残、智力帮教、交通助管、护绿保洁等各种形式组织学生到社区“开展志愿者服务”活动,美化环境,净化心灵,关爱他人,回馈社会,将感恩情愫化为热爱祖国、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,为实现中国梦助力添彩。
五、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
1.营造氛围
负责单位:市、县(区)文明办、教体局、中小学校
时间安排:5月3日—5月14日
主要任务:
(1)市文明办协调宝鸡电视台、宝鸡日报、广播电台、新闻网、文明网刊发刊播中小学感恩周活动通知,播出专题公益广告。
(2)市、区文明办成员单位协调户外LED电子屏、公交车车载电视、出租车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感恩周公益广告(图像、文字)、宣传语等。
(3)各县区教体局、中小学校制定中小学感恩周活动实施方案,积极通过校报校刊、校园广播、校园网络以及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,大力宣传“中小学感恩周”的意义和活动内容,引导家长、社会在思想上认同,行动上支持,积极参与“中小学感恩周”活动。
2.教育实践
负责单位:各县区教体局、中小学校
时间安排:5月3日—5月14日
主要任务:县、校层层举办“中小学感恩周活动”启动仪式,围绕“三大主题教育”活动内容,根据高中(职中)、初中、小学三个学龄段学生身心特点、生活体验和成长需要,积极开展贴近学生心灵、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感恩教育活动,引导学生牢记父母养育之恩、师长教诲之恩、同学手足之谊和社会关爱之情,努力成为志存高远、道德高尚、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。随时报道典型案例,推动活动深入开展。市教育局领导带队,分组对各县区感恩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。
3.活动总结
时间安排:5月16日—5月20日
负责单位:各县区文明办、教体局和中小学校
主要任务:各县区对“中小学感恩周”活动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和分析研判,搜集完善典型案例,着力构建长效机制,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化、序列化、制度化。县区和学校层层上报活动总结,市教育局、市文明办对“中小学感恩周”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。
六、活动要求
1.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县区教体局、文明办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感恩周活动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领导,周密制定方案,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学生的原则,以高度的责任感组织开展好活动,确保县不漏校、校不漏生、全员参与。
2.重在落实,务求实效。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既有一定声势、又要扎扎实实的要求,丰富载体、创新举措,通过启动仪式,吸引学生、发动家长广泛参与。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,充分利用身边的鲜活事例,开展形式新颖、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,引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,改善亲子关系,努力形成学生自我教育、家校合力育人的德育工作良好局面。
3.培植典型,加强宣传。各县区、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对工作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进行总结,对典型学校、典型活动案例等进行专题采编,通过多种媒介宣传,确保活动效果。同时,要将典型活动方案、图片、视频等资料于5月20日前报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教育科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。
联系电话:3260330(市教育局) 3260618(市文明办)
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文明办
2016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