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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9-07-19   来源:宝鸡文明网

  各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,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,市级有关单位、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:

  建立自然人和企业法人诚信档案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,也是国、省、市深化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目标任务。为同步做好我市信用平台建设配套的顶层制度设计,市信用办在走访学习全国先进地市信用管理的基础上,依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素质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、《陕西省个人诚信评价工作规范(草案)》、《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》、《陕西省诚信典型选树和联合激励办法》、《陕西省违法失信“黑名单”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,拟定了《宝鸡市个人诚信积分评价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宝鸡市企业信用积分评价管理暂行办法》征求意见稿。请各县区政府、市级各部门、单位、社会组织、广大公民广泛宣传,积极研究、广提建议,特别是对本征求意见稿中尚未列入的加分、减分事项,请各行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,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反馈我办。

  社会大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
  1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jsxyb@126.com;  

  2.通过信函方式寄至:宝鸡市联合征信中心(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0855A室),邮编:721000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个人信用积分征求意见”的字样。

  3.联系人:王 娟 张 培 联系电话:0917-3263081

 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后,我办将适时召开各界座谈会,会同专家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所收到的建议和意见。

  附件:1.《宝鸡市个人诚信积分(九鼎分)评价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
  2.《宝鸡市企业信用积分评价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
  宝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2019年7月3日

 

责任编辑:谢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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