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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度陕西省“美德少年”宝鸡候选人事迹公示
发表时间:2015-09-08   来源:宝鸡文明网

    为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做有道德的人,根据中省文明办关于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部署,市文明办、市教育局、团市委、市妇联在全市联合开展了评选活动,经层层推荐、民主评议和专家评选,拟推荐赵翌冰等14位同学为2015年度陕西省“美德少年”人选,现予以公示,时间为2015年9月7日- 9日,联系电话:3260618,邮箱:wmb1909@163.com。

    1、赵翌冰, 女,金台区石油小学五年级(4)班学生。她年龄虽小,但充满爱心,连续5年和市儿童福利院的小朋友结对帮扶,热心参与“关爱留守儿童,共筑和谐社会”活动,看望陪伴留守儿童,在“让爱心温暖校园”慈善助学捐赠活动中,捐赠全部600元压岁钱。参加宝鸡音乐广播举办的“公益小精灵”公益广告录制活动,传播正能量。多次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班干部”。

    2、王静英,女,渭滨区新建路中学八年级(20)班学生。在学校,她每天帮助同桌认真检查作业,耐心讲解问题,每周五坚持与值日生一块大扫除,确保教室干干净净;在家里,她帮助妈妈做家务,洗碗,拖地,洗衣服,照顾弟弟妹妹和生病的奶奶,打扫家务及楼道卫生,深得邻里喜爱与好评;节假日,带领同学到敬老院陪伴老人谈心聊天,义务帮助公交车司机打扫卫生。连续三年被评为“十星学生”。

    3、王以成,男,陈仓区虢镇小学五年级(7)班学生。他热爱集体,带头从家里拿来图书,办起班级图书角,带领同学组建足球队,是个称职的好班长;学习刻苦,被同学称为“学霸”;他心地善良,将车祸受伤的路人送进医院,劝解起争执的同学,帮助探望流浪儿童;他孝敬长辈,每到周末主动问候并探望年迈的爷爷奶奶。多次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、“学习标兵”、虢镇小学首届“最美少年”

    4、张蒙,女,凤翔县彪角镇南务小学六年级学生。在家里,她和有残疾的父亲相依为命,生活上坚强自理,做饭、洗碗、扫地、洗衣服,做力所能及的家务,照顾生病的父亲,每天为父亲打水烫脚缓解腿病,出门充当小拐杖;对待邻里,她文明礼貌、与人为善,经常帮助搀扶行动不便的老爷爷老奶奶,深得邻里喜爱和称赞。在班级,善思好学,是优秀的路队长,每天将队伍整齐有序的领到校门口。

    5、李萌郁,男,岐山县实验小学六年级(4)班学生。他是“环保小卫士”和“爱心小天使”,在家设立“回收站”,搜集变卖废旧物品和用零花钱捐助生病的同学;他热爱集体组建班级图书角,制定借阅制度,是同学们心中的“小老师”、老师心目中的“小大人”;他每周坚持打扫楼道卫生,是楼道保洁小卫士,经常帮助社区年老的王大爷买生活品,拿东西,积极参加志愿公益活动。

    6、卢涵博,男,扶风县第三小学五年级(1)班学生。他热爱劳动,夏收烈日下帮大人晾晒小麦,在学校带头抬水、拖地、擦玻璃,积极参加“美化家园”志愿者活动,上街捡垃圾,扫树叶,清理野广告;他好学友爱,管理班级花卉,帮助小组同学共同进步,积极向汶川、玉树灾区捐款,拾金不昧,主动联系皮包失主,多次被学校评为“学习标兵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。

    7、李明轩,男,眉县常兴镇马家中学八年级(3)班学生。在学校,他不厌其烦的帮助学习小组的同学,耐心解答问题共同进步,在“弯弯腰”活动中带领同学捡拾垃圾纸屑;回到家中,帮助父母做家务,照顾生病的母亲,推着坐轮椅的奶奶散步聊天,积极为灾区捐款,自觉并要求父母和周围亲人朋友遵守交通法规。

    8、柳思雅,女,千阳县张家塬镇中心小学六年级(2)班学生。她和年迈有病的爷爷相依为命,每周日安顿好家务和爷爷的饮食起居后,来学校专心学习,帮助舍友洗衣叠被,看病拿药,提升成绩;她心地善良、节假日和爷爷聊天改善伙食,帮助邻里照看小孩、干农活、做家务,深知邻里互助的道理;柳思雅用行动赢得了大家的认可和好评,多次被学校评为“品德行为好儿童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。

    9、秋凤琴,女,陇县东风镇中心小学六年级(1)班学生。她用稚嫩的肩膀勇敢的承担了照顾家人的重任,帮助七旬的奶奶洗衣做饭干家务,接送年幼的弟弟上幼儿园,照顾饮食起居,母亲的离世让她更加坚强,身处绝境用微笑感染亲人,对待学习一丝不苟、劳动总是冲在最前面,把帮助别人当做最大的快乐,她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爱心,坚强健康茁壮的成长,多次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、优秀班干部。

    10、赵钰镐,男,宝鸡一中七年级(13)班学生。他学习优异,乐于助人,毫无保留的对同学答疑解惑,是老师的好帮手;他遵守公德,热心公益,参加宝鸡市“萤火虫”爱心社团,定期和小朋友们去敬老院、儿童福利院给老人和孩子们表演节目,给老人晒被子、唠家常,作义工,给社区百岁老人剪指甲。多次被评为校级“三好学生”。

    11、刘卓胤,女,凤县双石铺中学七年级(2)班学生。在学校,她勤学善思,是班级的领头雁,经常为同学答疑解惑,拿出零花钱为同学垫付生活费,是老师的小帮手;在家里,她尊敬长辈,给行动不便的姥姥倒水端饭,热心志愿活动,是凤县的义务小导游,看望敬老院的孤残老人,代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。多次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、优秀青年志愿者。

    12、郑汉成,男,太白县黄凤山小学五年级(2)班学生。作为班长,他在班里成立“帮困小组”,建立“一帮一”对子,帮助大家共同进步;学校劳动,身先士卒,带头揽下脏活累活;节俭朴实,将积攒的零花钱捐给灾区和有困难的同学;连续五年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,是一个懂事明理,真诚友爱、孝亲敬老、与人为善,深得大家邻里喜爱的小学生。

    13、刘佩瑶,女,麟游县镇头中学八年级(9)班学生。她自小父母离异,母亲为生计奔波不停,她与年迈的姥姥、姥爷生活在一起,养成了敦厚善良的性格;她孝敬长辈,照顾姥姥、姥爷得心应手;她与人为善,帮助朋友同学必尽全力;她尊师知礼,每次见到老师总是恭敬而谦逊的行鞠躬礼;她上进,以名人为目标,从未停下学习与努力的脚步。

    14、马悦,女,宝鸡高新区天王镇初级中学八年级(4)班学生。她天性纯真,吃苦耐劳,帮助父母干农活,学习勤奋,乐于助人,是班级公认的“领头雁”;她以自己的一言一行,真实、集中的展现新时代初中生应该具有的美德,似一朵清新的美德之花悄然绽放,受到老师,同学们的喜爱。多次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。

编辑: 谢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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